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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商务部)已经最终确定了实施总统公告10414的拟议法规(最终规则),免除对东南亚进口的电池及组件的反规避或反倾销关税,并新增适用范围。此规则的实施是对中国光伏组件企业的一大利好! 免除两年进口关税 据了解,最终规则的发布是为了回应加州光伏组件制造商 Auxin Solar提出的反规避,2022年3月,收到多次请愿书之后的美国商务部最终决定启动中国光伏组件制造商将部分制造业务转移到东南亚以规避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的调查。 2022年6月6日,美国总统签署了第10414号公告,对从泰国、越南、马来西亚、柬埔寨完成部分或全部组装并出口美国的晶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免征两年关税。 2022年7月1日,商务部发布了实施总统公告10414的拟议规则,公众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日。共提交了16项意见,其中11项普遍支持拟议细则,5项普遍反对。 新增180天限定使用条件 此次确定实施的最终规则引入了一个新条件,即为了获得此豁免的资格,东南亚完工的电池和组件“必须在到期日之前在美国使用”,即必须在终止日期后的180天内完成安装。也就是说,假设豁免于2024年6月6日终止,则东南亚完工的电池组件必须在2024年12月3日之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