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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工信部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五部委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指出,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以及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 根据通知,试点示范内容包括能够提供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与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运用5G通信、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用户提供智能光伏服务的项目。 优先考虑方向:光储融合、交通应用、农业应用、信息技术、产业链提升、先进技术产品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