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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制定了《上海市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和燃气空调发展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详细规定了:
(一)扶持对象:
(1)在本市医院、宾馆、工厂、大型商场、商务楼宇、综合商业中心等建筑物以及工业园区、大型交通枢纽、旅游度假区、商务区等园区建设的,单机规模1万千瓦及以下的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项目。
(2)应用燃气空调的项目。
(二)补贴办法:
(1)对天然气分布式供能项目,按照1000元/千瓦给予设备投资补贴。对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达到70%及以上且年利用小时在2000小时及以上的天然气分布式供能项目,给予2000元/千瓦的节能补贴;对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达到80%及以上且年利用小时在3000小时及以上的天然气分布式供能项目,再给予500元/千瓦的节能补贴。每个项目享受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2)对燃气空调项目,按照200元/千瓦制冷量给予设备投资补贴。
通知如下: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和燃气空调发展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市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和燃气空调发展专项扶持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3日
详情请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和燃气空调发展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 -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分布式能源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