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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能源局联合印发《贵州省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支持绿色能源发展,加快全省光伏基地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用林用草管理。 《办法》提出,强化规划引领,各地要认真做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明确各地光伏基地和光伏发电项目空间布局。优化项目选址,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应当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等;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紧凑布局,可减少用地面积,实现节约集约用地。规范用地管理,符合光伏用地标准,位于方阵内部和四周,直接配套光伏方阵的道路,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其他道路按建设用地管理。 《办法》提出,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光伏发电项目涉及使用林地草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符合光伏用地标准,位于方阵内部和四周,直接配套光伏方阵的道路,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规定落实进出平衡;其他道路按建设用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