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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薄膜光伏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申报项目需为本市范围内于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计量的薄膜光伏示范项目。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投资主体,财务制度健全。项目并网后应统一接入深圳市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运行情况良好,并具备较好的示范意义。项目建设、验收及运维等应符合《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操作办法》(深发改规〔2022〕13号)有关要求。 根据《深圳市薄膜光伏示范项目申报指南》,项目补贴标准为市级财政对纳入补贴范围的实际发电量(自项目并网之日起至2025 年12月31日期间发电量)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0.4元/千瓦时。项目建成并网时间以电网企业出具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