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可再生能源汇:潮安区最近放大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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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潮安区推进“光伏+建筑”应用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指出,完成对新建公共设施建筑、工业建筑、居住建筑以及既有建筑、公共设施或者构筑物的全面摸底调查,实现全区符合条件的建筑宜装尽装;力争新建公共机构、新建各类园区分布式光伏覆盖规模达到市要求装机容量;“光伏+建筑”项目发电规模同步大幅提升。 鼓励因地制宜选择投资开发模式。根据《广东省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指引(第一版)》的文件精神,结合潮安区各类光伏开发资源的实际,优选开发模式,鼓励创新运营维护、商业盈利、收益分配方式,实现参与方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