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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22日发布的《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提出,在电池一致性管理技术取得关键突破、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健全前,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已建成投运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应定期评估电池性能,加强监测、强化监管。同时,电网企业应公平无歧视为新型储能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服务。电网企业应按照积极服务、简捷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新型储能项目接网程序,向已经备案的新型储能项目提供接网服务。 有业内人士表示,上述《征求意见稿》对储能项目持有者和储能电池制造是巨大利好,而梯次利用电池将退出储能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