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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1)》(以下简称《年报》),公布了2020年全国移动源环境管理情况。《年报》显示,移动源污染已成为我国大中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细颗粒物、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 根据《年报》,2020年,全国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1593.0万吨。其中,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为769.7万吨、190.2万吨、626.3万吨、6.8万吨。汽车是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超过90%。柴油车氮氧化物排放量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80%,颗粒物超过90%;汽油车一氧化碳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80%,碳氢化合物超过70%。 此外,非道路移动源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也不容忽视。非道路移动源排放二氧化硫(SO2)16.3万吨,碳氢化合物42.5万吨,氮氧化物478.2万吨,颗粒物23.7万吨。其中,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船舶、铁路内燃机车、飞机排放的氮氧化物分别占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总量的31.3%、34.9%、29.9%、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