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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型巨头借助并购形成垄断、通过收购限制竞争的行为正迎来更猛烈的“监管风暴”。11月20日,在国家反垄断局挂牌后的第三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对43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的处罚决定。本次通报的案件主要集中于互联网领域,涉及腾讯、美团、百度、京东、58集团等10家平台巨头,均被处以顶格罚款。 中国数字经济50人论坛特聘研究员方燕注意到,在此次开出的集中于互联网领域不同行业的43张罚单,主要针对头部平台公司对初创公司的收购或投资行为。 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消息,经查,43起案件均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也就是顶格处罚。 从上述平台巨头的收购、投资领域来看,这43张罚单涵盖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外卖订餐、互联网医疗、交通出行、建筑装饰、房地产交易等诸多领域。其中,以纵向与复合兼并为主。比如,百度投资吉利获得合营企业的共同控制权,京东与科大讯飞设立合营企业等。 同时,为减少、消除市场同类竞争对手而发生横向兼并,也在此次审查之列。比如,饿了么与百度外卖签署交易协议,以现金股份混合的方式收购其100%股权的经营者集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