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小科工:好,讲的通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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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能够发生干涉是因为它能表现出波动性质,具体指的是当两列或多列光波在空间某处相遇时,光波总振幅为各成员波总振幅之和,当波峰和波峰相遇时(即相位差为2π的整数倍),振幅增大,当波峰和波谷相遇时,振幅抵消,最后形成这样的效果:总在某些区域始终光强加强,在另一些区域则保持光强减弱,形成空间各处稳定的光强强弱分布的现象(如图1所示)。 要观察到光的干涉现象应满足多个条件,首先形成干涉场的各成员光波的频率要相同,且初相位差要保持恒定,只有这样,光振幅叠加的计算结果才满足:光场明暗交替的空间分布随时间保持恒定。此外,各成员波的振幅不得相差悬殊,否则只是蚍蜉撼大树,几乎没有干涉效果,而且在叠加点波的偏振面须大体一致。 普通的灯光通常不会产生干涉现象,是因为它是一种非相干光源,如白炽灯或荧光灯,它们产生的光波包含多种波长,频率各不一致,而且波前没有固定的相位关系。即使它们发出相同频率的光,但由于产生的光波列持续时间很短,因此在很短的时间内光波的初相位就要改变,而且原子跃迁产生光波的时间也是随机的,也就是说,在人眼可感知到的时间尺度上,只能看到统计平均的结果,不会产生干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