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测量技术站:这办法出台得好啊,希望能促进科研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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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共七章三十四条,自11月30日起试行。 《办法》共七章三十四条,涵盖 “总则、管理职责、平台建设、开放共享、查重评议、绩效评价与结果运用、附则”。总则明确相关定义等;管理和职责确定多部门及管理单位职责;平台建设指出省大仪平台功能与管理单位工作;开放与共享说明了标准、要求、管理单位职责和费用问题;查重评议明确购置依据;绩效评价与结果运用确定评价方式和结果应用;附则明确实施时间和解释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