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绿色经济洞见:首座核电废物处置场解决了废物只能厂内暂存的问题,是个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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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首座核电废物集中处置场的情况。核设施运行会产生放射性废物,其中核电厂正常运行产生的固体废物90%以上为低水平放射性废物,每台百万千瓦机组每年产生不超50立方米低放固体废物,经现场贮存后需送集中处置场永久处置。 此前因无专门处置场,废物只能厂内暂存。2021年4月,首座核电废物集中处置场——龙和处置场获建造许可证,2022年7月建成并获运行许可证。其规划容量达百万立方米,地处西北戈壁滩,采用半地下单元结构,能满足上百台核电机组运行百年的低放废物处置需求,工程屏障可使废物与环境长期隔离,目前已接收废物且周边环境无明显变化。 对于高放废物,核电站运行产生的大多在乏燃料中,卸出后先在乏燃料水池冷却数年,再送干式贮存设施长期贮存,我国实施闭式核燃料循环政策,乏燃料经后处理提取核材料后,剩余高放废物才深地质永久处置。目前我国核电站平均年龄不到10岁,现有设施可满足乏燃料贮存。我国正论证商用后处理厂,高放废物深地质处置研究进入地下实验室建设阶段,生态环境部对高放废物各环节严格监管与安全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