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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再迎新政策!光伏与储热型光热发电将以9∶1规模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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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新疆发改委发布了“服务推进自治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操作指引(1.0版)”。

操作指引指出:

对建设4小时以上时长储能项目的企业,允许配建储能规模4倍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光伏与储热型光热发电以9∶1规模配建。

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和退役,新增规模为新建4小时以上时长储能规模的4倍,促进风电产业提质增效和循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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