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悦心悦妮:感觉有点虚头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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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近日苏州姑苏区市政府发布关于实施“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显示,2023年1月1日以来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后(出售时间以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间为准),并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在姑苏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购置时间以住建部门商品房网签合同时间为准,不包括人才房、安置性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可分层次享受契税补贴。补贴标准为:1、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后,并在2023年12月1日—2024年3月31日、4月1日—6月30日、7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分别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100%、80%、50%的购房补贴。2、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3个月内、3—6个月内、6—12个月内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分别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100%、80%、50%的购房补贴。姑苏区住建委表示,本次契税补贴要求购房者先“卖旧”后“买新”,先“买新”再“卖旧”不属于本政策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