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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首付买房?小心!这些楼盘的隐藏陷阱可能会让你月供翻倍

 八极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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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随着房地产政策不断调整优化,不少房地产开发商和房地产中介机构推出了优惠政策,在一些城市取得了一定效果。但记者注意到,最近一段时间,有些开发商和中介机构推出了“零首付”和“超低首付”等操作,吸引购房者。

针对这一情况,全国多地有关部门近期陆续发布风险提示。记者在不少社交平台上,搜索“零首付买房”或者“超低首付买房”,都能发现相关页面,涉及全国多个城市楼盘。为了验证这些消息,记者以购房者的名义,对位于河南郑州的几个楼盘进行了走访,发现确实有一些楼盘许诺可以用低于15%首付比例进行“超低首付”。甚至有销售人员在得知记者确实有购买意向后,直接给出了2万元首付的条件。按照销售人员的介绍,首付2万元的前提是,这套总价97万元的户型,要按照114万元的总价来签订合同和发票,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虚抬总价,可以增加银行贷款额度,相当于直接把首付款“贷”出来了。

记者发现,使用“零首付”或者“超低首付”后,对购房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月供和利息有了明显提高,按照销售人员展示给记者的房价计算:原价97万元按15%缴纳首付款后,剩余贷款部分是824500元,分30年偿还,以最新5年期以上LPR利率3.85%,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应还款3865.32元。如果按照房地产销售人员推荐的方式,将97万元房款全部作为贷款,则等额本息方式每月为4547元,每个月需要多还682元,提高幅度为17.6%。如果按照等额本金的方式还款,正常支付首付后,30年一共支付利息477471元,而做高贷款额度后的总利息则为561731元,多出了84000多元。此外,由于在合同及发票中标注的房屋价格高于真实价格,还会在购房过程中产生额外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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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八极杂谈:银行把购房者的贷款直接给开发商,而不是按房屋完工进度付款,最后烂尾了还要追究购房者贷款,这就不违反金融监管了?
回复八极杂谈:我想知道既然0首付,那是不是贷款金额把虚高的部分转移到了购房者身上,以后都是购房者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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