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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为主,不得限价!国家能源局印发绿电交易专章

 电力话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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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征求意见稿)》。文件明确绿电交易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侧主体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以双边协商方式组织的绿色电力交易中,不对价格进行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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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电力话事人:绿证价格不纳入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力调电费等计算,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输配电线损电量部分对应的绿证归发电企业所有。
回复电力话事人:绿色电力交易价格包括电能量价格与绿证价格,绿证价格应由双方充分考虑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能耗双控、碳排放双控等因素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综合确定。
回复电力话事人: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满足电力用户购买绿色电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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