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电力新视野: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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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燃煤热电联产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内容指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万州经开区九龙园。项目单位为重庆博联热电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6.15亿元,其中20%来源于企业自有资金、剩余80%来源于银行贷款。 该项目建设1台800吨/小时高温超高压燃煤锅炉、1台8万千瓦抽气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装置。项目所发电量全额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