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下一个明天:不要把所有的问题都推向明天。 “短期内可适当延长高校毕业生择业期,给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后生育的女生)更充分的择业时间,也有于在择业期内就业后辞职(退)的人员,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就业” 这个观点只是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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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个省份调整应届生身份的认定标准,引发热议。 记者了解到,湖南、山东、贵州、广西等省份放宽应届生认定的标准不一,比如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在毕业年限的认定上较为宽松,为2到3年。湖南发文明确“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教育专家接受采访时表示,把毕业生分应届生与往届生,并给予“两年择业期”,其用意是为了重点解决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同时也给毕业后没有落实工作的毕业生一定的缓冲期。淡化应届生身份,也就要求关注所有求职者的整体就业,这更有利于营造平等的就业环境。“这只是放宽了认定标准,距离取消应届生身份还有一定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