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企业AB面:二手房交易满五唯一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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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台《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推出多条房地产新政包括调整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进一步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住房“以旧换新”等。政策自9月1日起执行。 在调整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方面,自2024年9月1日起,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对2024年9月1日前已纳入再交易管理范围的住房,仍按原政策执行。在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方面,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住房套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重庆市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仅核查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自治县)的住房情况,没有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此外,居民将重庆市内自有存量住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且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在重庆市内购买住房时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此次政策优化后,将支持范围由2024年5月20日重庆市出台的渝房市办〔2024〕2号文的“中心城区”扩大至“全市”,并由一个家庭核减一套调整为按实际出租套数进行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