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领先的工业平台

返回贤集网 返回微头条
贤集网技术微头条APP获取

工信部新规:光伏压延玻璃等水泥玻璃产能置换条件明确

 材料前沿洞悉

下载贤集网APP入驻自媒体

10月31日,工信部印发关于《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的通知。其中,《实施办法》提到,未开展产能置换的光伏压延玻璃产能,或不超过150吨/天的工业用平板玻璃产能,不能用于产能置换。此外,在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比例中指出,位于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比例分别不低于1.25:1和1:1,产能置换比例按建设地点区域界定。以下情形除外:(一)同一法人同一厂区内产能置换比例为1:1。(二)鼓励光伏压延玻璃项目通过产能置换予以建设。通过产能置换方式建设的置换比例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该产能可用于再次置换。

最新回复
发布回复

为您推荐

热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