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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通知,浙江省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7月2日至7月10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到2025年,浙江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生态基本形成,产业链上具有一批竞争力强的优势龙头企业。氢燃料电池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积极进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健全。重点区域产业化应用取得明显成果,在公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接近5000辆,规划建设加氢站接近50座。 征求意见稿显示,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对各地建设加氢站给予奖励,2023年底前建成并投用、日加氢能力1000公斤及以上的70MPa加氢站,每站奖励500万元;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每站奖补300万元;日加氢能力500公斤以下的加氢站,每站奖补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