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风能卫士:若2023年省内无可租赁的新型储能,可先行签订意向合同(协议),并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正式合同签订并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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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征求《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储工作 提高新能源并网电能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指出,为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并网电能质量,自2024年1月1日起并网的近海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按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其中,对于已落实储能自建承诺的项目按实际配置容量、时长折算抵扣,不足部分需另行配置。鼓励存量新能源发电项目按照上述原则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