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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江苏省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通告,《扬州市高技能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由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批准,自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标志着该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保障已经进入法治化的阶段。 《条例》共23条,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所属人社、发改、教育、科技、工业、民政、财政、住房、农业、商务、文化、应急管理、国资、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职责,同时也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各种形式参与和支持高技能人才发展和促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