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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已印发。《实施方案》分年度明确了137项重点工作以及重大项目共127项。
《实施方案》重点围绕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四大核心任务,分年度明确了137项重点工作。
在着力完善体制机制方面,明确了加快完善政府管理体制、深化国企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领域工作任务,包括制定和组织实施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在东北地区改组组建一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等。
在着力推进结构调整方面,明确了在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工作任务,包括推动在东北地区开展“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工作等。
在着力鼓励创新创业方面,明确了吸引留住人才、完善区域创新环境等领域的工作任务,包括组织实施东北振兴重大创新工程等。
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明确了在鼓励就业创业、加快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括全面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等。
发改委表示,将结合东北地区经济运行情况,研究出 台更有针对性、更有力的政策措施,支持和推动东北地区通过改革开放重振雄风。
同时,《实施方案》提出了拟于2016年至2018开工建设的对东北振兴有全局性重要影响的,能够有效补短板和培育新动能的重大项目,共127项。其中2016年62项,2017年33项,2018年32项,主要涉及交通、能源、水利、工业、农业、城乡建设等多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