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建筑有道:强制停贷,不安抗辩。各地业主们表示,停贷期间的损失,应由开发商和相关贷款银行等相关利益方共同承担。可能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业主征信或受损。集体停贷是烂尾楼业主们的控诉,是与开发商、贷款银行之间的抗辩。具体案例中,实质违约过错在诉讼中不一定归责于业主。其次,平等交易,公序良俗,决定了开发商烂尾伤及公共利益和安全情形下,强加征信记录不良存在法理的悖逆。信,存在条件和对价,不是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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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多地烂尾楼业主发布声明,要强制停止偿还贷款,直至相关项目完全复工为止。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已有14个楼盘发布公告“强制停贷”,涉及城市包括河南省的郑州、商丘、新乡、南阳、周口,以及山西、江苏、江西、湖南、湖北、广西、陕西等多省份内的城市,总影响户数约4.6万户,总房款约347亿,明文提到的资金缺口就有61亿。大批烂尾楼的出现与房地产一直实行预售制度密不可分。 此前,房企凭借高杠杆和高周转,游走在拿地、盖房、回款、还债的循环中。但是,在“三道红线”及预售资金监管等多重调控之下,房企资金链断裂,一环扣一环的“玩钱”游戏不再,也导致了全国多地出现烂尾楼。有业内法律人士称,如果未经法院判决、或没有达成停贷协议,贸然停贷购房人就成了违约方,征信会受到影响,还可能被诉到法院,甚至被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