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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及申报指南等文件的公告。今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同往年一样,将于7月1日正式启动,预计11月份完成谈判并公布结果。 今年医保谈判《工作方案》有一些小幅调整。一是申报条件方面,按规则对药品获批和修改适应症的时间要求进行了顺延,2019年1月1日以后获批上市或修改适应症的药品可以提出申报;二是调出品种的范围方面,将近3年未向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供应的常规目录药品,以及未按协议约定保障市场供应的谈判药品列为重点考虑的情形,强化供应保障管理;三是强化专家监督管理,明确专家参与规则和遴选标准条件。 为稳定企业预期,今年的续约规则和竞价规则与往年基本保持一致。第一批竞价品种的支付标准有效期将于今年12月31日到期,今年的竞价规则中增加了对支付标准有效期到期品种经专家评审纳入常规目录管理的表述,使规则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