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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四,欧盟委员会表示将对陶氏化学和杜邦价值 1300亿美元的并购交易进行第二阶段的并购调查。欧盟委员会认为,两家公司的并购,将产生全球最大的综合性农作物保护与种子公司,并购有可能影响这一领域的创新。
为何欧盟委员会要介入两家美国的并购?
根据欧盟的并购条例(EU Merger Regulation)规定,一旦并购重组新产生的公司在欧洲和全球的年销售额超过一定阈值,无论参与并购的企业的注册地、总部和工厂是否位于欧盟境内,参与并购的企业需向欧盟委员会汇报拟进行的并购交易。
欧盟委员会也有权利对该并购进行调查,甚至欧盟任何一个成员国的有关部门均可对该并购交易进行调查。这是因为即使这些并购公司的注册地、总部及工厂不在欧盟境内,但是它们仍然会在欧盟市场进行商业活动,它们的并购仍然会影响欧盟的市场。
欧盟委员会对重大并购的调查,也是为了防止产生不良的竞争影响——如形成行业垄断,削弱行业竞争,让消费者面临更少的产品选择,却需要付出更高的价格。
据悉,欧盟将需要90天对该待交易的并购进行调查。
欧盟委员会并非是陶氏杜邦并购交易中的唯一调查单位。早在今年2月份,美国司法部要求对该并购交易进行信息的二次审查。陶氏化学和杜邦也于今年5月份向中国有关部门汇报了并购交易的相关进展。
陶氏和杜邦共同声明接受“彻底调查”
目前陶氏化学和杜邦并购交易的最后期限已经延伸到2016年12月20日,欧盟委员会也希望在此之前完成调查。
陶氏化学和杜邦已发表共同声明,将接受“彻底调查”,并积极与包括欧盟委员会在内的相关监管机构合作。该声明重申并购交易将于2016年年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