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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2/T1024—2007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以加热空气为干燥介质的谷物种子低温干燥机械的作业质量指标、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批式循环干燥机、连续式干燥机进行的谷物种子低温干燥作业质量标准。
主要技术内容
1.干燥作业基本条件
(1)干燥作业前,种子的平均含水率不应高于24%。
(2)干燥作业前,种子的含水率不均匀度不大于3%。
(3)入机种子的含杂率应不大于2%,其中长茎秆含量不超过0.2%。入机种子应经初清选,不得有直径大于25毫米的硬物及麻袋绳、聚乙烯膜等异物。
(4)入机种子的发芽率不低于80%。
(5)干燥机的安装及其配套设备应符合GB/T16714和JB/T10268的要求,并能正常作业。
(6)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应按照制造厂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
2.干燥作业成品质量指标
(1)含水率。水稻:籼稻≤13.0、粳稻≤14.5、杂交稻≤13.0或规定水分;小麦:≤13.0或规定水分;玉米:≤13.0或规定水分;大麦:≤13.0或规定水分。
(2)干燥不均匀度≤0.5。
(3)发芽率不低于烘前。
(4)种子出机温度:不高于环境温度8摄氏度。
(5)色泽、气味:正常。
(6)破碎率增值≤0.5%。
(7)裂纹(爆腰)率增值:降水幅度≤5%的≤3.0,降水幅度>5%的≤5.0。
(8)种子残留量: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