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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北京市医保局发文,要求参加药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和集中带量采购的所有医疗机构,均应在招采子系统开展相关产品网上采购,做到全品种全用量网上采购。 北京市医保局介绍,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主体,均应参加本市药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和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要求参加采购,鼓励其他医药机构参与采购。 原则上,医疗机构应网上下单订购,对不具备网上下单订购条件的产品应于到货验收3个工作日内登录招采子系统准确填报采购品种、数量、价格等网上采购信息或备案登记信息,坚决禁止网下采购行为,确保实际验收入库产品“有迹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