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建筑天天事:房地产结束了,现在来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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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建厅召开《关于加强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控的意见》新闻发布会。《意见》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围绕立项规划、设计建造、竣工验收等环节提出12条具体意见。 江苏明确规定: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各地一般不得新建100米以上住宅建筑,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80米以上住宅建筑。目前江苏省近18万栋高层建筑,高层住宅占比超80%。 《意见》指出,高层建筑增多、高度刷新对城市治理带来新挑战。江苏在国家按城区常住人口300万分级管控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新增人口100万城市建筑高度控制线要求。国家要求有关城市新建150米或250米以上建筑需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江苏将此程序拓展至所有城市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并严格规范审批把关,同时规划引导高层建筑科学选址布局,推动消防等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强化重点区域对建筑高度、规模等的空间管控。 针对高层建筑建设项目,《意见》明确压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设计建造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设计环节,明确需报省级部门进行抗震、消防等审查并报住建部备案(复核)的工程项目类型;建造环节,明确对施工现场人员、材料、设施设备、关键部位、隐蔽工程的管理要求;验收环节,明确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重点内容,保障建筑品质。